Q&A
Q1.何謂性騷擾/性侵害
性騷擾:
指性別上的歧視、侮辱、詆毀的語言和非語言行為,如:對異性或同性品頭論足,或帶有色瞇瞇的眼神,使對方不自在、不舒服,都可能構成最輕微的性騷擾。
指性別上的歧視、侮辱、詆毀的語言和非語言行為,如:對異性或同性品頭論足,或帶有色瞇瞇的眼神,使對方不自在、不舒服,都可能構成最輕微的性騷擾。
- 性引誘、性挑逗或性暗示: 指不受歡迎、不適當或帶有性暗示的口語或肢體動作,如:講黃色笑話、展示色情圖片、撫摸胸部或其他私處、帶有性暗示的動作。
- 性索賄: 以索求性服務或與性有關的作為,來作為交換利益或處罰的行為,如:以約會或佔便宜做為加分或及格的條件。
- 性要脅: 以威脅、懲罰來強迫進行性活動,或與性有關的行為,如:約會中的強暴。
性侵犯: 以強暴、脅迫、恐嚇、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或猥褻。
Q2. 何謂家庭暴力?
家庭暴力是指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的暴力虐待行為。它包括對配偶(前夫、前妻、同居人或男女朋友)、親子、手足或長者的身體虐待、言語虐待、心理虐待和性虐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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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體虐待:推、甩、踢、揍、摑、抓、咬、拗扭肢體,甚至使用刀械槍枝等攻擊受害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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言語虐待:企圖以字眼、聲調來控制或傷害另一個人。例如:吼叫、尖酸諷刺、威脅諷刺、威脅將對方或小孩殺害、揚言使用暴力、大罵對方愚蠢、侮辱、不實的控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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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理虐待:威脅自殺、不准對方使用電話和擁有金錢、逼問對方行蹤、質問孩子是誰的?和錢怎麼花的?阻止對方探視其親人、嘲笑、侮辱對方的朋友、濫用藥物和酗酒、不實的指控對方有外遇、極度忌妒、無法保有一份工作、禁止對方上學或工作、跟蹤、監視、謊言操控人、批控對方的外表、責備、冷漠以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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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虐待:強迫對方進行性行為、逼迫對方看色情影片或圖片、拒用保險套等等。
Q3.如果遭到性侵害該如何處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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尋求安全:萬一遭遇襲擊,一定要設法先到達一個安全的地方,然後請求支援。 牢記特徵 牢記歹徒的各項特徵如:身高、體重、體型、臉型、髮型、服裝、或身體上的特殊記號、特殊行為習慣、講話腔調、口音或內容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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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持現場:如果不幸遇擊,應保持現場,不要移動或再觸摸任何現場器物,以利警方採證與收集線索。 保留證據 先找一件外套裹身,報警處理,同時由可信賴者、社工人員或女警陪同,立即到醫院就醫蒐集證據,切記在事情發生後,不要立即淋浴沖洗,更換衣物或損壞身上的衣物,以免破壞了證物,使得兇嫌逍遙法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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尋求專業心理諮商:這是一件意外的不幸事件,性侵害罪行不可原諒,被害者不須負任何責任,也絕對不是本身的錯所造成的,讓專業諮商人員陪你一同面對。